香港是個可悲的地方,不講情、不講理、只講錢。
下午行政總裁以及HR主管一行人浩浩蕩蕩的抵達IFC,開心的把一個辦公室同事G給炒了,
沒有事先的提醒,沒有任何的憐憫,
被叫進去談話的G,在得知噩耗後第一時間就要交出所有的公司資產,
門卡、鑰匙、一切。
還要很屈辱的,在HR的監視之下清空自己的辦公桌,不准帶走任何跟公司有關的文件跟物品,
就這樣,再多的掙扎,都沒用。
讓我感到非常驚訝的是,今天早上還笑嘻嘻的跟G打哈哈的其他同事,
一得知G被迫離開的消息,連個屁都不敢放,連招呼都不敢打,
明明就知道隔天就再也看不到G,下班時間一到大家還是直接走了;
我真不明白,你們也相處了至少要半年以上不是嗎?為何是我這個初來乍到兩個月的人再覺得忿忿不平、覺得些許不捨、覺得或許我可以為G做點什麼、覺得至少可以給G一點溫暖一點鼓勵。
所有的同事都沒有,不是事不關己的假裝不知道、就是裝死趕快離開辦公室,更狠的人還落井下石、捕個幾刀,
Hey! What's wrong with you guys?
Turns out 原來是G擋住了人家財路,利益鬥爭之下,黑掉了,垮台了,再見了;
即使如此,有需要這樣羞辱人,有需要這樣無視他的存在,有需要這樣假裝不熟不認識嗎?
這一切真是讓我難以接受,
不曉得香港人是讀什麼書長大的,
我們不是suppose要樂善好施、助人為快樂之本,並且嚴禁自掃門前雪嗎?
No. The rules in HK are totally fucking different.
人人自顧不暇。
This is obviously NOT the right thing to do.
即使在香港工作,我不會放棄原則,不會隨波逐流的。
不是一定要無情無恥才能成功,
Let's wait and see, Hong Kong.